一、招标编号:ZB-201903-011
二、项目名称:2019年度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一)概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服务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服务期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前来递交材料,以充分显示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我校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出3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我校招标代理服务定点单位。
9号学生公寓及产教融合大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已经确定,相关招标事宜仍由原中标单位代理,不受本次招标约束。
(二)服务要求
代理机构在代理我校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中,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服务内容
(1)总体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授权受理并答复可能产生的质疑,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2)负责学校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根据需要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
2.服务要求
(1)代理机构须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我校所委托项目的采购工作,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维护政府采购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代理机构必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我校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代理机构在接到我校电话通知后,与我校相关人员就招标的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商;若我校采购的设备为需要进行论证的进口产品,代理机构应举行进口产品论证会(专家论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并协助我校完成进口产品论证后的进口审批及政府采购计划表的报批工作。
(3)代理机构应及时向我校通报招标计划和进展,保证招标计划的顺利实施。
根据我校提供的采购项目相关资料并结合与我校具体使用单位工作人员协商的结果,代理机构应保证在48小时内完成招标文件的制作(紧急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完成,以上时间不含因我校具体使用单位工作人员因不可预知原因而致的时间延误),并送我校审核确认;我校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中选单位将在与有关人员协商确定开标时间后及时发布招标公告。
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第一天起至截标前一天止,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的进展情况向我校具体负责人员进行通报。
在所委托招标项目开标前,我校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派遣相关人员参加开、评标会议。代理机构应提前三天书面告知我校开标时间、地点等。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做好采购过程的记录。
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应及时告知评标结果并发布中标公告,做好相关中(落)标通知书发送工作。
(4)在接受我校委托期间,代理机构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制定招标文件以及按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组织开标、评标等过程。采购信息公告平台、评标专家抽取等必须符合省级或属地政府采购的规定,确保受托项目整个采购流程合法、合规。
(5)代理机构根据我校委托的项目制作而成的可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均需先经我校签字认可方能生效。
(6)在招标活动中若发生质疑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要负责协调相关方,主动及时处理好质疑或投诉。
(7)在具体项目招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应按规定保管相关档案,必要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并向我校送交完整的存档资料一份(基建类项目需提供两份),包括:采购审批表、委托书、招标文件、采购公告、开标、评标过程的有关记录、评标专家形成的过程和名单及其签到表、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副本、中标通知书、视频光盘等政府采购规定需要存档的所有资料。
(8)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的应由代理机构完成的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工作。
(9)代理机构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0)代理机构应及时录入业务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的采购统计信息。
三、报价说明
内容 | 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备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单项目(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下浮率% |
单项目造价咨询费 | % | 下浮率% |
单个无法确定预算类(比如维修定点招标、服务定点招标等)项目 | 按元/项收取招标代理费 | 费用 |
注: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下浮;②造价咨询(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下浮。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
2.服务期: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3.报价最低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4.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
5.如在协议期内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相关政策出现调整,学校相关代理事宜也应作相应调整,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招标代理资质,并经江苏省或无锡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在无锡市区自主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需要购买,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费用请以单位账号直接汇款至学院账号(单位名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建行锡郊支行;开户账号:32001615836051201230;学校财务处电话0510-81838880),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2、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招标响应人报名或递交招标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得参与招标资格。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28日-4月3日(工作日),每天8:30~11:00,13:30~16:30。
4、获取招标文件程序: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格式见附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连同标书费汇款凭证,一并电邮至(邮箱:zicc@wxit.edu.cn)学校资产管理处,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资产管理处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回传至联系人邮箱。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授权代表投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汇款凭证到学校资产处递交标书。
投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9:00前,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904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9:00
开标地点: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904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谢景权吴香菊
电话(传真):(0510)81838723
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综合楼919)
招标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