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WXZTCG2019-04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室内装饰 | 1 | 1490000 | 批 |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 施工工期:45日历天,误期违约金千分之二/天; 质量标准:100%合格,一次性验收通过; 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三级及以上;
5、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
7、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03-13 至 2019-03-20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4、磋商文件售价(元):8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3-25 09: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3-25 09:30:00
九、 磋商地址: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室内装饰 | 14000 | 江苏银行无锡梁青路支行 | 833020188900015097 | 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 按标项缴纳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8年8月-2019年1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三级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 5)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8年8月-2019年1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丽萍、邵浩杰
联系电话:0510-85886808
传真:0510-85886808
地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5楼
2、采购人名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10-81838901
传真: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无锡市财政局
联系人:朱渝
监督投诉电话:0510-81822289
传真:0510-81822290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
http://cz.wuxi.gov.cn/doc/2019/03/12/24223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