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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生活广场商铺(快递)招租公告(ZB-201810-054)(二次)
  发布时间: 2018-10-17 阅读次数: 149  

一、招标编号:ZB-201810-054(二次)

二、项目名称:学生生活广场商铺(快递)招租

三、项目基本情况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该校区的学生生活广场位于学生公寓区的中央位置。校区现有在校师生员工11000人左右,学院实行学生全住宿式管理。此广场及配套的商铺,为师生提供餐饮外的商贸及生活休闲服务。根据学生生活广场的布局,学校对学生生活广场商铺进行了整体规划,分为一楼东区(E)、一楼西区(W)、二楼区共3片区域。学生生活广场南侧为学生创业街。校区新老食堂各有若干商铺,相关教学、生活区域等设有自动售卖机。

本次招租的学生生活广场商铺号为W101-672平方米)、W101-795平方米),共计2间。房间位置详见附图。

学生生活广场另有若干间库房(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有需要的承租人可在招标结束后与后勤管理处咨询租用事宜。

(一)招租项目、租金底价

店铺招租情况如下表,房间位置详见附图

标段号

序号

商铺号

面积

(平方米)

商铺用途规定

底价

(元/平方米/年)

履约保证金

(元)

  

标段一

1

W101-6

72

特许经营行业:快递

800

金额为中标的一年租金(如中标年租金超过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

2

W101-7

95

特许经营行业:快递

800

1、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不应选择某个商铺号进行报价),并对该标段以“元/平方米/年”为单位进行报价,且不得低于底价。本次招标项目涉及2个商铺,评标小组按综合评分高低首先确定与该标段各招标商铺数量等额的入围商家,然后该标段所有入围商家按标段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商铺,由得分最高者优先选择,然后由排名第二的选择,直至该标段所有商铺选择完毕。签订合同时以单位面积中标价格和中标商铺面积乘积作为年租金签订合同,中标商铺的面积均已确定(中标单位不得对此有任何疑问,投标前应充分考虑风险、现场踏勘确认)。

2、每份投标文件内只能有一个标段的一个报价资料,若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标段报价资料或一个标段有二个及以上报价,则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拟中标单位选择商铺时,商铺的标段号以此表格为准。

4、关于各个标段经营范围的说明:

1)各个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书、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得超范围经营,经营业务中不得有禁止从事的经营行业。

2)经营的范围规定如下:快递服务。

(二)租赁期限:租赁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一年经营期满,学校将通过不记名方式对商家商品质量、价格及服务等情况进行师生测评(测评办法另行公布),考核得分低于70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将不会考虑与该商家续签租赁合同。对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且合法、合规经营(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的商家,学校将续签合同,可续签两次。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房产租赁说明及经营要求

(一)经营性商业门面房以房屋竣工的现状出租,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不作任何投入(包括新装水、电或扩容等)。

(二)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规定如下:

1、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

2、店铺招牌制作必须符合学校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的统一要求,必须事前申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严格按方案施工,如有变更必须先书面报告,经书面核准方可变更施工,装修费用自理。

4、内部装潢根据各门店实际需要自定,装潢费用各自承担。

5、经营过程中严禁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规承租人承担。

6、承租期满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商铺固定的改造装修产权无偿归学校,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7、建筑物内部属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承租期满后承租人应在校方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理完毕。

(三)经营要求

1、承租人必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按照合同指定的经营项目经营。必须遵守《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经营管理规定》、《经营性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与学校签订相关责任书。如需改变或增加经营内容须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批准后方可经营,否则按超范围经营处置。

2、经营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超出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店面并终止租赁合同,租房保证金不予返还,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负(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学院书面同意)。

3承租方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的三个月内自行办理注册地在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的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标的承租人,否则将视作转租处置。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五、租房保证金、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说明

(一)租房保证金

租房保证金的金额如上述表格中所列,中标单位在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需交纳相应金额的租房保证金。若承租人涉及各项费用未及时缴纳,招租方优先用租房保证金进行抵扣。承租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缴拖欠费用,补足租房保证金。若租房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招租人将以书面形式开具催缴通知单给相应承租人,承租人应尽快办理各项拖欠缴款事宜,超过期限,招租方有权收回商铺。

(二)租金

商铺年租金≤10万元的在中标通知书收到7天内交纳,持租金和保证金缴纳凭证签订《租赁协议》,逾期一周未交者视同自动放弃。

年租金>10万元的在中标通知书收到7天内交纳年租金的50%,持租金和保证金缴纳凭证签订《租赁协议》,逾期一周未交者视同自动放弃。其余租金至合同履约半年后的第一周内付清。

承租人应尽快办理各项拖欠缴款事宜,超过期限,招租方有权收回商铺。

(三)水电费

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学校提供单独计量的水电表到房间,承租人需及时缴纳水电费,水费5.5/吨,电费1/,如国家水电价格调整将作相应调整。

租赁期间所使用的水、电单独设表计量,以预付费形式支付。使用方需密切关注水、电的预留量,需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如由于预存费用不足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使用方自行承担。

(四)物业管理费

商铺外环境卫生由学院统一负责,租赁期间各商铺按承租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收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年收取。

承租方承担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不包括:建筑主体结构,招租方装修改造后仍处在保修期内的部分)、消防、安全等。

(网络费

网络开通与费用结算事宜与学校信息化中心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应对学生生活街商铺、老食堂、校园内及校园外的商务服务网点和服务设施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并自行评估和确定经营风险及相关不确定因素,并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则视为投标人已完全了解投标商铺。成交后,投标人不得对商铺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要求调整有关合同条款。

(二)若开标时出现其他无法预见事项,由招标小组现场研究决定。

(三)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招标小组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投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且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涵盖拟投项目所对应的经营种类快递、仓储、货运)

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资信状况较好(无不良的行为及信用记录,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本校各类在职在岗教职工和在籍学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内已有在营商铺或经营行为(不含20181015日合同到期商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1015-1019日期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售价:贰佰圆/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综合楼919房间)。

   3、获取招标文件程序及要求:

报名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携带下列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学校资产处(综合楼919室)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资产处出具缴费通知,报名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持缴费通知到学校财务处(综合楼辅楼一楼)缴纳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贰佰圆整(¥200.00),凭财务处出具的收据到资产处领取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

**单位报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报名需提供:1)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等资质原件;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1)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等资质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个体工商户报名需提供:1)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等资质原件;2)个体工商户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锡郊支行

开户账号:32001615836051201230

学校财务处电话:0510-81838880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时间:20181169:00前,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904会议室

投标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标书费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请务必在投标截止前提前到学校财务处开具好相关收据,投标单位(人)必须与两收据中缴款单位(人)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1169:00

开标地点: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904会议室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商务部分联系人:谢景权 吴香菊

电话(传真):(051081838723

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综合楼919

(二)技术部分及现场踏勘联系人:单绍军

电话:(05108183867613485067307

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后勤管理处

各意向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同时集中踏勘现场时间安排在20181019日(周五)上午900-11:00,过时不候。

  

  

  

招标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181015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邮编:214121 联系电话:0510-81838822、85916000 招生咨询:0510-85916111、81838877、81838878、818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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